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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2012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时间:2012年10月12日16时03分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7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市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工作,审核报批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十二)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五)管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美好安康,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力争在改善民生上有新成效,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进展,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有效发挥好民生保障兜底、社会管理基础、公共服务引领三大作用。
  (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继续发挥好兜底作用
  1、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2、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群体的合法权益。
  3、着力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
  (二)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努力发挥好基础作用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
  3、创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三)在完善和提升公共服务方面着力发挥好引领作用
  1、加快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主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3、推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政工作正处级建制的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人员编制为40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单位固定资产为362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安康市民政局2012年预算收入284.048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76.0485万元,行政事业收费收入8万元;预算支出284.04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2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8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成本及税费支出8万元。依照2011年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附件:安康市民政局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
     安康市民政局2012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