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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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市民政工作凸显五大亮点

作者:时间:2013年01月05日16时42分

  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凝心聚力,办了一批解民需、顺民意、得民心的实事好事,在保障基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贡献,赢得了群众好评。
  社会救助规范提高。全年下拨社会救助资金近8亿元,有效保障了35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批转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通知的通知》,继续实施保障标准联动机制,从2012年10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分别提高20元/月、180元/年和1000元/年,分别达到325元/人·月,2020元/人·年和5200元/人·年(分散供养4700元/人·年);全面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电价补贴机制,共安排资金4266万元,对城市低保按每户60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户每户200元的标准,发放了冬季取暖补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按照城乡低保每户每月5元、农村五保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电价补贴566万元。
  优抚安置保障有力。全年下拨优抚资金9000余万元,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坚持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水平大幅提升,2012年10月1日起,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达到450元/月,参战和涉核人员补助标准达到25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达到250元/月;安置力度加大,坚持培训先行,及时兑现自谋职业补助金224万元,军休干部房改扎实推进,筹措资金308万元及时落实了28名军休干部房改补助。
  社区建设突破发展。市委、市政府有效结合安康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和《安康市城市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细则》,实现了社区建设管理机制的新突破;为汉滨区招聘10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顺利结束,社区工作力量将逐步改善;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管理的意见》,积极争取补助资金1336万,扎实推进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提高并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报酬,不断夯实了社区管理服务基础。
  社会福利快速推进。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福利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争取项目补助资金2500万元,全市当年新增城市养老床位1212张;福利彩票发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销售将超1.8亿元,同比增幅24%;高龄老人补贴扩面提标全面落实,筹集发放高龄补贴资金1亿余元,全市16.9万名7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下拨保障补助资金213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1789名孤儿和2615名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
  殡葬服务创新推进。制定了《安康市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奖励作出了规定,争取汉滨、紫阳两县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600余万元;同时出台了《安康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规定全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凡自愿选择火化的,所需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用按每人1000元标准救助,发放72万元殡葬救助资金;安康中心城区殡仪馆迁建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投资40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