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民政局2023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算审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线上获取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安康市民政局2023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算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民政局2023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算审计):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审计服务 |
2023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算审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民政局2023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算审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民政局2023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算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通过邮箱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1)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填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384052840@qq.com,采购人确认资料后发送磋商文件;
(2)本项目基本费折扣最高限价:参照陕价行发〔2014〕88号费用标准的50%;效益费折扣最高限价:参照陕价行发〔2014〕88号费用标准的50%;投标单位必须参照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按折扣方式进行报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康市民政局
地址: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10楼1015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915-3214166
安康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