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近年来,镇坪县民政局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一是授权救助标准,建立两项制度。下发了《镇坪县民政局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授权各镇3个月临时救助标准;建立了临时救助资金储备金制度,确保各镇紧急救助有资金;建立了临时救助资金核销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二是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窗口。各镇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建立了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求助对象,确保困难群众到镇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三是在针对不同救助类型优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开展“先行救助”工作。该县对全县因病、因灾、因祸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扩大了救助面,针对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如: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采取“先行救助”工作机制,特事急办,及时有效的给予帮扶解决,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
四是充分利用省厅“救急难”平台为患重病群众谋福利。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病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依然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我局充分利用省民政厅“救急难”平台,为65名患病群众申请了救助,共解决困难群众医疗费用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