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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作者:时间:2025年02月06日10时49分

一、辖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民政领域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 87人,其中市本级16人,县(市、区)71人。为适应新时代依法行政要求,建立一批法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民政法治队伍。一要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素养。优先选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背景或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实到民政执法工作岗位。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巩固学法效果。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协会的沟通交流,设立双培养机制,给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的培训。二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督导考核。市县各级民政部门把法治民政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总结报告的重点内容突出,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号召全市民政系统学习。每年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情况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民政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定期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单位法治工作进行点评,做到了法治民政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落实,为扎实推进市直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专题会议、读书班、专门培训辅导等形式,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民政工作始终。将《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到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党组会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法治建设工作。聘请1名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邀请律师、一线执法干部、法官开展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次。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宣在线”网络无纸化普法学习和执法资格考试,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累计达60人次,合格率达到100%。

(二)持续抓好普法宣传。2024年以来,已累计制作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8余场次,播放法治宣传类音视频120余天,受众1万余人次。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实际,向服务对象宣传解读监护、法人、婚姻登记、收养等《民法典》有关规定。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依托现有资源,拓展宣传平台,通过“引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学法做竞赛、读法强宣誓”等方式丰富普法宣传。在局机关电视大屏幕、LED屏、公告栏张贴宪法宣传标语及播放宪法知识小视频,组织职工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满分率高达95%,有效巩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组织宪法宣传员进入帮扶社区、包联村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观看宪法知识讲解视频,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积极参与安康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反食品浪费法》《救助管理宣传手册》和福袋,现场为群众提供婚姻、收养、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解读50次,让广大群众对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三、裁量基准制定、学习、实施情况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全面落实民政权责清单,2023年12月,《安康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版)》发布,其中分属市民政局权责共有二十八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备案,及时梳理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为进一步指导和开展民政执法工作,编印《安康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共七章七十七条,包含行政执法程序、仪容仪表规范、行为举止规范、装备管理规范、实际操作、廉政自律六方面,明确执法人员全过程执法的一言一行;编印《安康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试行)》,准确提供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一百四十六份,从卷宗目录到结案报告均有详细规定,供执法人员参考使用。“两指引”的细致规定确保执法无错漏、无疏漏,保障执法流程合理合法化。

(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编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并进行公示。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联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具行政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强化事后公开,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结果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过程中,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执法记录仪、手机照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记录工作。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成立并及时调整市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先经领导小组审核,报请领导再次审核后下达决定。坚持做好行政处罚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会审。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和行政决策,多方征求法律顾问、法治办等相关意见建议以及合法性审查后再下达决定。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协调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制发程序,及时按规定报备,全年无瞒报漏报现象。积极开展规范文件清理。局机关保密室和档案室,严格涉密文件管理,做好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网络保密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市民政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共享社会组织法人库业务管理系统,及时接收审批信息、推送监管信息。为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民政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社会组织登记指南》,市、县两级统一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材料模板等,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

四、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件,由执法决定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五、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情况

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依据《安康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市直民政系统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制度》《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我局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设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机制,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流程,重视举报违规线索,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不定期对民政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季度形成自查报告。二是统筹推进数字化执法建设。促进民政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提升民政法治数字化建设水平。推进民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投入科技设备,配齐录音、录像工具,并同步上传至信息平台,执法结束后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以供群众监督。注重运用大数据辅助执法,对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实施动态监测,利用大数据定期筛查、分析重点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力争实现非现场监管模式。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

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覆盖面不够宽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不强。

下一步,为切实推进我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有效助推民政法治建设,一要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要不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与水平;三要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效提升我市行政执法水平;四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民政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监管形式、强化监管效能,切实增强监管合力。  

                                                                                              安康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