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37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45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3834人;城市低保保障人数12083人。
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6608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73人。
全市临时救助2150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