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性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近期,石泉县在全县建立了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以“托底线、救急难”为目标,认真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和“主动发现”工作机制。
县民政局从7月起于每季度将临时救助储备金拨付各镇,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凡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由镇直接审批拨付救助2000元以下的,超过2000元以上的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据悉,此项制度出台后,将临时救助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在脱贫攻坚关键期高度体现了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首批资金60万元将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石泉县民政局 向银慧 胡小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