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康市民政局以幸福民政建设为抓手,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让流浪乞讨救助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今年以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90人次
二是严格规范流程。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接待服务、在站服务、离站服务、源头预防、机构管理等工作,建立起各环节、各方面、可操作的规范化流程,大力实施“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救助”,让受助人员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按照“自愿求助、无偿帮助、分类施助”的原则,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降温降雨等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早发现、早救助。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街面巡查850余次,街面救助22人次。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掌握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作用,对返乡源头治理人员及时对照救助政策,落实应享未享社会救助,同时督促监护人及其家庭对返乡源头治理人员的监护及照顾义务,保障返乡源头治理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回得去、留得住、过得好”。
五是做实寻亲安置。不断完善救助人员身份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在充分利用言语识别、实地查询、站际合作等传统寻亲手段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部门联通,强化对人脸识别、DNA比对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利用寻亲网、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介,不断拓宽救助寻亲新渠道。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其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护送返乡。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申请落户安置,纳入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今年以来,帮助38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落户安置身份不明的滞留人员9人。
六是加大宣传引导。扎实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救助宣传手册、设置引导牌、公布救助热线等方式,引导市民群众关心支持民政工作,充分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倡议广大市民群众在街头巷尾等处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提供救助线索,使其得到妥善安置,实现温暖救助。今年以来,向市民发放宣传册1780余份,发放宣传单2059张、发放引导卡230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