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底,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37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45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4004人;城市低保保障人数13014人。
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6545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76人。
全市临时救助20409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