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底,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37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45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3808人;城市低保保障人数12623人。
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6505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76人。
全市临时救助19423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