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3月底,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37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4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2988人,支出资金19198.5572万元;城市低保保障人数7087人,支出资金2031.1272万元。
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6570人,支出资金36388.4556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95人,支出资金1089.8016万元。
全市临时救助27632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670.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