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章学代表:
您提出的《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的建议》(第18号)收悉,关于建议第三条中“加快老年康养示范项目建设”,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工作,通过狠抓养老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供给,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创优养老服务品牌,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2023年底,全市市级和十县(市、区)实现公办老年公寓全覆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0个、覆盖率93%,农村互助幸福院1345个、覆盖率80%。培育发展民办养老机构24家,全市养老总床位达到2.5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78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5张,达到国家规划标准。
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共计52家,拥有床位数总计5813张,其中医疗床位数1654张,养老床位数4159张;养老机构入住量为13830人次;医疗机构为老人提供服务数量12408人次。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共有141对,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共有173对。有6家养老机构、12家县级医疗机构和525家镇村医疗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全市医养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医院办老年病科、养老院内设医务室、养老机构与医院签署诊疗绿色通道的养老机构,涉及业务包括失能老人、失智老人等。
为推进老年康养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创制。编制完成了《安康市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出台了《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养老服务惠民八项实事》贯彻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我局近期还起草了《安康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各地民政、卫健部门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起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协调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养老服务投入,积极对接人社部门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合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三是规范用地供应。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对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般单独成宗供应,用地规模原则控制在3公顷以内。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建设医卫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以内。四是加强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文旅康养产业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旅游”,大力推动旅居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我市已与黑龙江七台河市、西安市签订旅居养老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老年人康养转介合作。建立省级旅居养老示范基地9个。
下一步,我们会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加强与卫健、医保部门沟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或与公立医院合作设置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护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以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增强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医疗服务能力。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护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政策。二是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提升行动,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适老化与消防安全设施配置,增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增加护理型床位,增强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三是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筹划建设全市失智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四是探索建立养老产业群,形成养老服务规模效应,实现养老服务产业链条的延续和发展,形成完整的配套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领域融合发展。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设置安康市老年医院一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开展调研,在民政部门职能范围内予以最大的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继续予以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安康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云松 电话:1390915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