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响应文件,并于2024-05-1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GT2024-AK-008
项目名称:安康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社会组织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社会组织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社会组织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人必须提供陕西省或安康市内各级民政部门上一年度检查合格证明 (2022年6月份后成立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员须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初级及以上)。
时间:2024-05-07 09:00起至2024-05-09 17:00:00 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4-05-14 14:30:00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民政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行政中心10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915-328216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0915-318991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