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市社会福利院迅速行动,开展学习贯彻《条例》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测试,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活动中,组织全院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逐条解读《条例》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发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将《条例》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文明行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力量。在集中测试中,干部职工们认真答题,全员参学参考。
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各项文明规定,带头倡导文明行为规范,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践行者、维护者,将《条例》贯彻落实融入到民政福利机构服务管理工作各个方面,为建设文明幸福“福苑”贡献力量,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