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底,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37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4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59213人,支出资金36770.4606万元;城市低保保障人数13212人,支出资金4102.3115万元。
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6569人,支出资金35649.6696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83人,支出资金1026.8424万元。
全市临时救助33206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87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