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您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民政要闻 > 正文内容

安康市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作者:杨厚生时间:2023年08月09日18时00分
      8月1日,省民政厅《工作动态》(第二十五期)刊发了《安康市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安康市探索开展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为全省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开辟了新思路,要求各地学习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行离婚冷静期以来,我市民政部门的离婚登记相对减少,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制度,有效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在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调解纠纷等服务,形成了离婚调解“安康模式”。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矛盾121起,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民政力量,“小调解”出“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