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康市养老惠民八项实事》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946/2023-0238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民办发〔2023〕14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6月27日14时40分 |
各县(市、区)民政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为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我市老年人享有更好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2023年拟重点办好以下养老惠民八项实事:
一、建设1个全省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计划确定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服务工作好的县(市、区),实施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现“一县一院所、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享受到可及化、便利化的优质养老服务。
二、建设20个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计划在20个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综合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每个镇(街道)建设1个具备综合能力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助餐点等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六助”服务。推广“物业+养老”“餐饮+养老”“家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
三、改造2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计划改造不少于200张护理床位,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照护水平。力争到2025年,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四、实施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目标,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全年完成2000户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56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五、提升1345家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水平。印发《安康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挂牌运营补助办法》,有效盘活农村互助幸福院平台资源,充分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中的作用。落实分类管理,按照服务功能和保障水平,将全市1345家农村互助幸福院分为一、二、三类院,制定不同的管理标准要求,分类管理标牌和服务信息牌年底前配置悬挂到位。
六、改造提升2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1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三室一厅一所”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实施无障碍改造,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改造提升10个农村敬老院,推动消防审验达标,彻底解决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敬老院内部管理水平,建设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优质的示范敬老院。
七、培养650名养老服务人才。持续深入打造“安康养老照护”品牌,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举办养老院院长培训班5期、养老照护员和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10期,完成60名养老院长和500名养老照护员培训。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改革,提升养老照护员薪资水平。培树宣传优秀养老服务人才,持续开展“安康最美养老照护员”评选。继续举办全市养老照护员职业技能大赛,激发养老照护员岗位成才动力,提高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八、初步建成旅居养老产业体系。立足我市优良生态,整合养老、医疗、康复、教育、旅游、体育等方面资源,大力发展以康养、硒养为特色的旅居养老服务,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注入新动力。全年计划建成5家旅居养老基地、1个旅居养老园区、2个旅居养老县(市、区)。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20家旅居养老基地、5个旅居养老园区、4个旅居养老县(市、区)。
安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