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2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单 | ||
索引号 | 016047946/2023-0235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民办发〔2023〕4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14时40分 |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慈善组织 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慈善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凡2022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要求,按时参加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主动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对未按要求进行年报的慈善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需登录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http://csmj.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PDF格式文件)。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加盖印章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至登记的民政部门。
新登记或新认定慈善组织登录账户和初始密码,由各级采集新增慈善组织年报用户信息数据,在年报年检系统填报客服QQ群联系申请分配。
民政部年报年检系统现已开放信息填报功能,如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预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年报年检系统填报客服QQ群号、客服电话号码以系统登录届面显示为准。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民政部年报年检审批系统(http://csmj.mca.gov.cn)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对慈善组织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等情况。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安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吴萌 电话:323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