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946/2023-0231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民发(2023)9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15时40分 |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陕民发﹝2022﹞100号)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