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时30分
文件名称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十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7946/2023-0227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民办发〔2023〕13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6月14日10时30分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暨“清廉村居”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办《关于以“五同”工作机制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进一步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十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党的二十大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村(社区)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成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村(社区)落地见效。

二、着力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一要建立社区干部“履职体检”制度。严格执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机制,推进建立社区干部履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二要落实“小微权力”制度。进一步落实社区“小微权力”制度,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主体、权力边界和运行流程,构建权力事项明晰、运作流程规范、过程监督有力的村级组织权力运行体系。三要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目录,修订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推行“一全程、两审定、三签字”工作模式,防止“一言堂”,实现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一要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标准。迅速摸清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底数,对未达到每百户30平米标准的及时建立台账,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年推动落实。对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抓紧建立民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会商机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标准移交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二要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持续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面积一般应达到200平方米且每百户村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村民活动区域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60%。要逐个规范设立便民服务站(大厅),实行村级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

四、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增效。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为村级组织减负增效的指导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农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要求,6月底前,深入开展相关调研,摸清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底数。7月底前,分级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10月底前,集中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实际效用、村民群众不认可的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11月底前,开展检查评估,检验工作成效,推动问题整改。

五、创新“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专业支撑作用、社区志愿者补充作用、社会慈善资源辅助作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服务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广泛汇聚社会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加大社区服务项目开发,回应居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力争2023年底前,每个城镇社区应配置持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专业社工1至2名。

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安民发﹝2023﹞13号)要求,认真做好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全面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工资基数,实现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自然增长。

七、扎实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要以全省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全省示范创建活动,每县(市、区)至少要创建1个省级“和谐社区”。

八、持续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社区防控组印发《关于对社区重点群体摸排工作的通知》《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社区防控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处置预案》,持续做好对重点群体摸排,每周一、周四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落实方案,开展经常性培训和演练,保持疫情防控人员能力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发出预警并采取应急处置,坚决防止出现疫情规模性暴发反弹。

九、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2023年,是巩固提升全市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全国一流、全省前列”工作成效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要按照《安康市2023年异地搬迁后扶持发展工作要点》(安后扶办〔2023〕1号)要求,加强安置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全力推动异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提水平。

十、完善村(社区)基础信息台账和网格编码工作。目前省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已维护启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立即督促社区(村)加快平台数据录入完善工作,务必8月底前完成。对于不具备录入完善条件的社区(村),各县(市、区)要组织到局机关或者临近社区进行信息录取填报,确保不漏一个社区(村),不缺一项数据。要认真做好填报数据审核,指导社区(村)准确细致填报各项数据,省市将每月进行信息录入进行排名通报。同时,要持续做好社区网格编码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


                                                                               安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