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7946/2023-0211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民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2月02日14时45分 |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安康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