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迪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提案》(第2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近年来,全市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针对社区基础社区滞后,专业人次匮乏,能力不够适应等社区治理基础性问题,以夯实基础为切入点,聚焦制度创新、能力提升、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晰权责,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作用的城乡基层治理领导体制机制,健全责任分工落实机制,明确分层分级责任。二是进一步厘清部门与社区角色定位,对社区的常规性工作,明确具体协助事项、协助方式、工作职责。临时性工作需由社区承担的可实行“准入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统筹,政府部门不得直接向社区摊派。三是严格规范政府部门对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等下沉,实现社区减负增效,逐步回归服务本位,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二、完善机制,建强社区保障。一是完善激励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安组字〔2021〕75号),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工资基数,实现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自然增长。二是充实社区力量。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安民发﹝2023﹞13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分年度招聘一批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具有安康户籍的社区工作人员,确保“十四五”末全市城镇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达到 5-9 人。三是加强村级减负。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 。
三、共建共治,构筑社区共同体。按照街道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合理划分政务服务、综合治理、协商议事等功能区域提升使用效率,拓展儿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医务室等功能区。探索建立了由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制度,完善民事代办制度及代办事项目录指导清单,推行“驻点办理+流动代办”机制。健全议事制度。建立了党组织主导的基层协商议事工作制度,全面推广汉阴县“两说一商”工作机制,制定了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全过程民主协商工作规则,健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征集意见建议制度,推动众人事、众人议、众人办。2023年,我市旬阳市、汉阴县承担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中期评估获得“优秀”格次。
左海迪委员,您提出关于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建议,对于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为村级组织减负增效的指导意见》、市委办公室《关于以“五同”工作机制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农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持续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您的关心关注将是我们工作持之以恒的不懈动力。
安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