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民政局“六个到位” 强化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监管
作者:冯忠国、杜荣兰时间:2023年03月15日17时18分
自2021年旬阳市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以来,旬阳市民政局不断探索和强化后续监管工作,多措并举推动下放与监管有机结合,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得去、乡镇人民政府接得住、下放之后能管得好,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更好的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宣传培训到位,促进能力提升。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以来,旬阳市民政局先后多次在局机关和7个试点镇开展《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业务培训会》和《社会救助政策专题业务培训会》,对全市21个镇的分管领导、民政干部和社会救助协理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业务方面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和解读,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印制《旬阳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册》5000余份,下发到镇、村、户,并组织开展宣讲,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知晓率,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引导广大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是业务指导到位,严把确认关口。指导各镇按照权力下放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小组,严格审核确认程序,把好低保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坚持“逢进必核”,核对中心充分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低保、特困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对系统核对发现的疑似数据及时反馈各镇,逐一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一律不得纳入保障范围,从源头上把好对象认定关。坚持“入户”核查,各镇对受理的低保、特困申请100%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备案审查,严格按照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镇、村低保经办人员的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由各镇统一备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由市民政局100%入户核查,防止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三是督查检查到位,确保公平公正。按照《旬阳市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绩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成立核查小组,对新审批对象按照不低于30%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漏保、错保以及审批不规范行为等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低保审核确认环节中出现违规问题的,报相关部门予以追责,确保各镇规范开展审核确认工作。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严格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将低保、特困等对象保障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施保,阳光运行、公平公正,让每一户困难家庭都能得到帮助,享受政府红利。
四是动态管理到位,确保进出有序。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严格落实对一档、二档低保对象,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一次核查;对三档低保对象,每年的二季度、四季度进行两次核查。及时掌握保障家庭人口变化、收入和财产变化,将收入和财产超出低保标准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于家庭收入增加或减少符合调档标准的,及时给予降标或提标,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以来,共通过低保动态调整退出低保632户1347人,提高保障标准485户1042人,降低保障标准271户685人。
五是制度建设到位,推进规范管理。 针对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以来容易出现的短板漏洞,市民政局全面围绕政策宣传到位、程序规范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的目标,制定出台了《旬阳市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绩效管理办法》,强化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监督管理,杜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可能出现的对象不精准、审核确认不及时等现象,进一步夯实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主体责任,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对镇兜底保障考核依据。
六是程序优化到位,提高救助时效。全市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后,行政职能重心下移,由以前报市民政局确认转为乡镇直接确认,缩短确认时限,有效保障了申请对象的救助时效。确认权限下放后,在保证法定的公示时间情况下,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程序,优化简化受理、审核、确认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缩减到20个工作日,当月完成确认,次月开始发放保障金,提高了工作时效,切实打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