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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作者:时间:2023年01月01日08时20分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扎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市直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行政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一)坚持高位引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把该项工作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定期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单位法治工作进行点评,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落实,为扎实推进市直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领导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和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常态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专题会议、读书班、专门培训辅导等形式,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民政工作始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高质量抓好干部集体学习和自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家喻户晓、深植人心,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全年开展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学习10次,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重点工作全部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管理范围。在日常民政业务指导检查中,始终把握住民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及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以及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等重点环节,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三)注重统筹结合。将法治政府建设和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有效结合,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等六个方面,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各项工作,荣获安康市“七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局党组把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全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把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题,坚持开展定期集中学法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把《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到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国家保密法》、《档案法》、《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力促干部法制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全年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发生。及时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实际,向服务对象宣传解读监护、法人、婚姻登记、收养等民法典有关规定。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利用局网站和微信公共号积极展开宣传,发布《今天,国家宪法日》以及《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宪法日宣传氛围。

三、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健全制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整改提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开通安康民政微信公共号,在局网站在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民政工作动态、政策、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多形式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到目前为止,在“12345”办理服务事项   4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率均为100%。在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共号等平台发布包括政策解读在内的等各类信息220余条,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回应社会各界群众关切,宣传民生保障政策。

四是健全决策机制,依法科学决策。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重大政策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及时邀请法律顾问介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严格执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决策修正、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审批便民服务。自去年5月1日正式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市民政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落实我局业务科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加强与审批局沟通联系,共享社会组织法人库业务管理系统,及时接收审批信息、推送监管信息。为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民政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社会组织登记指南》,市、县两级统一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材料模板等,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困难家庭救助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省级4项、市级17项数据安全共享,为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精准救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规范文件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制发程序,及时按规定报备,全年无瞒报漏报现象。积极开展规范文件清理。局机关保密室和档案室,严格涉密文件管理,做好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网络保密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续签了法律顾问协议,局主要领导利用个人专业特长兼任公职律师,党组在民政领域重大政策出台制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上,实现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沟通机制,定期沟通,适时咨询,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5.12”减灾日民政综合普法,“12.4”宪法日咨询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事前公开,梳理完善了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及时公示。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强化事后公开。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对核准登记的224家市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21年年度检查(其中: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200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24 家),年检合格   139家、基本合格47家、不合格14家。对两年或两年以上没有参加年检的14家社会组织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在安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示。

是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制定《安康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抽查市场主体14个,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事中监管”做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事后监管”做到及时纠正、迅即整改。

五是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527日、622日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结合中省文件精神,印发了《安康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整治重点和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宣传16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4550册,向1.85万机构入住的老年人进行了防诈骗知识宣传,并对157家敬老院、24家民办养老机构和96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逐一排查。

          2022年,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安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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