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建议》(第189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家庭建设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关系个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繁荣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指出,应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一是各级民政部、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由妇联牵头,民政、宣传、司法、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协同治理体系,各级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调解室或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不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二是各级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了家暴临时庇护场所,依法为受害人提供社会救助,取得一定成效,市救助管理站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三是全面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联合市妇联、市教体局印发《安康市各类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方案》,联合市妇联、市创文办、市教体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家长学校督查检查的通知》,对我市家长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我市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巩 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基本实现了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其中,城市社区达到 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的目标任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安康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