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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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时间:2022年08月26日11时45分

单家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配套政策、强化资金保障、提升设施供给、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综合监管等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探索形成了“一个产业、一个品牌、一个服务协会、一个产业联盟、一个集团公司的“五个一”模式,全市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全市累计争取农村敬老院、市县区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项目资金近3亿元,新建农村敬老院54所,撤并远、小、散、旧等不达标的农村敬老院和安置点120个,政府托底性养老机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市级和十县区实现公办老年公寓全覆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6个、覆盖率38%,农村互助幸福院1345个、覆盖率80%。同时,注重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力度,培育发展民办养老机构23家,全市养老总床位达到2.5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78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4张,居全省第一。

二是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先后编制了《安康市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四个实施意见和医养结合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三个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全市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为支持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加快建设,出台了以奖代补支持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和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每年对已投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1万元运营补助,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3000元、改扩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2000元,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给予每人每月50150元的补助,“十三五”期间,共拨付到位补贴资金近1000万元。

三是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发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服务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创建工程,从2017年起,坚持按照“农村兜底养老抓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抓推进、机构养老抓运营、医养结合抓示范、生态养老抓培育、安康养老抓品牌”的思路,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推进“610”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创建,坚持每年建成市级和县级标准化居家养老示范社区、生态健康养老示范园区、农村敬老院示范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示范园各10个,创建星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0所,居全省第一。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农村敬老院失能半失能护理设施改造40所、取暖设施改造127所。

四是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市民政局与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关于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了“安康市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由市养老协会发起成立的安康市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已培训养老护理员3500余人。

五是养老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取消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将“养老许可”改为“备案登记”。推进医养结合,培育形成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互助、签约巡诊、民办医养”五种基本形态。引进北京德亨仁厚、陕西瑞泉、西安反哺堂等养老服务企业运营管理市县公办老年公寓,有力推进了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实现了企业增效、老年人满意“双提升”。同时,我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市、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全省唯一的生态健康养老示范市,“安康养老”品牌逐步在全省全国叫响,连续五年入选全国康养城市50强,养老产业发展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交流推广。

单家发委员,您提出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产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继续坚持兜底线、保基本、谋福利、优服务的发展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居家、社区和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养老服务领域重要工作,统筹解决养老服务领域中涉及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落地。

二是持续强化资金投入。将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5%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突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方面服务。建立完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的财力补贴机制,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扶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三是持续强化保障供给。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划、建设和移交与管理。同时,整合政府闲置公共房产,扩展养老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持续强化体系建设。机构养老方面,重点推动市、县区公办养老机构连锁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方面,大力推行“居家+社区+机构”和“物业+养老”嵌入式养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并启动实施“养老服务+互联网”行动,提升养老服务便捷化;医养融合方面,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和融合,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农村养老方面,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加快建设或改扩建一批农村养老机构,组建区域综合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长效运营机制,保障农村互助幸福院顺畅运转;生态康养方面,依托现代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民居民俗,建设一批不同特点和各具特色的养老示范园区,满足“候鸟式”老年人和本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五是持续强化人才培育。认真落实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关于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2099号)精神,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走出去、引进来”人次培育计划,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着力打造安康养老护理品牌。

六是持续强化协同监管。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着力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养老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大信用记录的披露和应用。加强信息共享,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统一和开放共享。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引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是持续强化品牌打造。立足我市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围绕绿养、硒养、水养、文养、药养、动养、食养等特色路径,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康养品牌,推动安康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安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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