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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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十条”措施织密织牢社区疫情防控网

作者:杨厚生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时07分

       11月17日,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安康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10条措施》,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落实、市民政局牵头抓好督导检查,持续提升社区疫情防控质效,筑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1.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建立县(市、区)干部包镇(街道)、镇(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三级包抓”机制。夯实“五包一”责任,由镇(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社区民警、网格员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工作。

      2.强化人员信息排查。认真落实“四早”要求,高度关注疫情高流行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收到推送的协查人员信息后,应在24 小时内完成排查工作,必要时通过敲门行动、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摸清情况,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向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信息闭环。

       3.强化风险人员管控。综合运用技防、物防、人防“三防”措施,严格社区风险人员管理。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采取贴封条、上门磁、人盯人等方式,确保不得外出等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绝不能出现社区风险人员失管漏管问题。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核酸检测、环境清洁、垃圾处理、心理援助、生活医疗保障等工作。

       4.强化物业小区防控。压实“四方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公司配合落实小区疫情防控措施;“三无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区和平房片区,由社区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等人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对“城中村”、住宅小区、楼院、自建房内出租房屋状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督促业主或房屋出租者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提供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拒绝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和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7.强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电子屏和小区广播等,宣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引导居民群众正确对待和自觉参与疫情防控,落实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会、常通风、一米线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持续加强社区在外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广泛动员返乡人员提前做好信息报备。

       8.强化防控能力建设。以《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指引》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社区一线防控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按照“科学、精准、人文、有效”的原则,完善平战结合的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社区“一办七组”组织机构,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情景构建和模拟推演。
       9.强化一线人员关爱。加大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妥善安排轮岗轮休,避免过度疲劳或带病工作,为守严守牢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对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社区干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给予必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激励社区工作人员安心工作。

       10.强化督导暗访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社区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和服务保障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反馈机制,及时纠偏,持续提升管控质效,确保社区防控各项工作更科学、更精准、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