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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作者:时间:2021年12月15日15时55分

2021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对标《安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市直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行政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一是高度重视,带头上手。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把该项工作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定期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党组织法治工作进行集中点评,对法治建设方面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随机点评,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实行专题点评,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了各领导和科室的责任,为扎实推进市直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考核。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和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常态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专题会议、读书班、专门培训辅导等形式,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民政工作始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高质量抓好干部集体学习和自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家喻户晓、深植人心,在实践中落地生根。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村务公开等民政重点工作全部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管理范围。在日常民政业务指导检查中,始终把握住民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及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以及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等重点环节,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导,推动落实。根据《安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安康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清单》,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等六个方面,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11项工作责任,明确了责任科室,通过加强督导检查,使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我市在全省现行试点的基础上,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中省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承接及动态调整,分类分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将低保特困审核权限下放与“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有机结合,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截止11月底,我市139个镇(街道)已全部完成了低保特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7.7万余人、特困供养人员3.7万余人基本生活,实现了社会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的改革目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局党组把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全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把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题,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定期集中学法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把《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到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国家保密法》、《档案法》、《婚姻法》、《收养法》、《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力促干部法制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明确专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和安康电视台、安康日报社展开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市民政局网站,抓住有效时间节点,向社会积极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社会普法力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基层、向一线延伸。通过安康综合广播《897大家帮》栏目,就常态化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养老服务和殡葬领域涉众型非法集资问题进行专题法治访谈宣传,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信访等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依法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全年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发生。

三、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健全制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整改提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网站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市电子政务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整改提升,丰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民政工作动态、政策、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多形式政务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参加“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接听活动,持续提升“12345”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12345”办理服务事项48件并全部办结。在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两次政策解读,利用各种平台,回应社会各界群众关切,咨询答复民生保障政策。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达100%,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100%,并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是健全决策机制,依法科学决策。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重大政策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及时邀请法律顾问介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严格执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决策修正、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审批便民服务。共梳理审批服务事项28项,其中实现即办件21项,最多跑一次26项,极大地提升了为群众服务便利度。社会组织登记一律由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截至目前,通过市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办理社会组织登记34件,其中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0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21件,注销登记  3件。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困难家庭救助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低保救助审批便民服务,通过与市政府“建行援建智慧安康治理平台”达成合作,实现民政、教育、扶贫、税务、住建、公积金、残联、人社、财政、工商10个单位15项数据安全共享,为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精准救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规范文件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制发程序,及时按规定报备,全年无瞒报漏报现象。积极开展规范文件清理。局机关保密室和档案室,严格涉密文件管理,做好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网络保密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续签了法律顾问协议,局分管领导利用个人专业特长兼任公职律师,党组在民政领域重大政策出台制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上,实现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沟通机制,定期沟通,适时咨询,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

二是积极配合参与“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创建活动,实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确保执法公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5.12”减灾日民政综合普法,“12.4”宪法日咨询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扎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对核准登记的206家市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21年年度检查(其中: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86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20家),年检合格107家、基本合格62家、不合格17家。对两年或两年以上没有参加年检的7家社会组织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在安康日报和安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并同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康)。

中共安康市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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