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加强社会管控力度,考虑到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可能会对低保、特困、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市民政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强调对于确诊病例中的社会救助对象和因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依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滞留异地的生活困难流动人口,可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进一步优化简化社会救助服务流程,求助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e救助”在手机端申请相应救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其他群众,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于因疫情导致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要及时指定更换其他人员做好照料服务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市、县(市、区)救助管理站组织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根据其基本生活需要,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