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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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时间:2021年12月28日15时10分

魏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建议》(第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精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截止20216月底,全市共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377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715人,全年预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230万元左右(其中,省级财政补助4000万元左右,市县财政配套需5000万以上)。

调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利于减轻残疾人生活负担,让残疾群众有持续获得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联印发的《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陕民发〔202074号)要求,认真吸收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切实履行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职责,积极协调财政和残联部门,主动向市政府进行汇报,推动建立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等情况和市县资金保障能力,适时调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同时做好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工作,提升补贴精准发放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获得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残疾人福利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残疾人福利工作,为我市残疾人福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