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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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报

作者:陈余彪时间:2021年12月07日11时22分

安康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安康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专项整治9-12月工作成果通报如下:

         1、石泉县熨斗镇张某平反映:2021年8月30日晚,包括自己女儿张某灵(11岁)在内小孩四人,在同镇张某学空置房屋三楼玩耍时不幸引发火灾,造成张某灵重度烧伤、其弟张某女儿不幸身亡的事故。主要诉求家庭经济困难看病治疗费用高,需要救助。

经核实,918日,石泉县民政局召开班子扩大会审批同意给予张某平家庭10000元临时救助,给予张某5000元临时救助。                          

          2、岚皋县佐龙镇乱石沟村周某易反映:需解决家庭生活困难。

经入户核实,已为此户解决2000元临时救助并于第三季度纳入低保。

          3、镇坪县牛头店先锋村张某华反映:牛头店镇低保年审复核时将其低保取消,让其到户籍所在地申请。

经核实,按照低保政策,县民政局与牛头店镇政府沟通在长期居住地申请受理。

4、镇坪县钟宝镇民主村胥某宏反映:次子患脑瘫常年住院、父亲患脑梗,经本人申请,镇办对其次子单独纳入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规程》,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符合重病、重残单独保条件。

经核实,县镇(街道)再次对其家庭进一步调查了解(劳动力状况、收入情况等),因情况特殊,由分管领导带队到胥某宏家中及邻里进行走访调查,镇村研究决定该户按程序纳入低保。

5、镇坪县上竹镇松坪村刘某忠反映:患尘肺病晚期,常年瘫痪在床,无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由松坪村委会安排邻居照料护理(三餐、收拾房间等)。

经核实,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因病患者不属农村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内,县民政局党组专题研判,针对重病患者,属规定的“三无”对象,其病情无法治愈,突破政策规定,纳入特困供养救助对象范围。各镇办全面开展走访排查,共摸底排查出23户重病对象患者;民政局逐户核查,符合“三无”的重病患者纳入特困供养共3人,供养金从202181日起发放。

6、白河县仓上镇村民反映:本镇裴家社区监委会主任本人及大女婿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经核实,工作人员到村入户和联系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仓上镇整改到位,相关线索移交县纪委进一步核查处理。

7、恒口示范区文某翠反映:全家2口人,儿子常年在外务工,挣不来钱,本人一直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申请救助。

经核实,该户户籍人口2人,儿子熊某功常年在西安建筑公司务工,月工资3000元,本人患慢性病,但未入院治疗无较大刚性支出,村委会开民主评议会通过收入核算,研判不符合申报救助,并对该户持续观察。

8、恒口示范区唐某水反映:我全家共有五口人,我和老伴年事已高常年患病,无经济来源,只有赖以生存的庄稼,现也野猪三天两头毁坏,导致生活更加困难,申请生活救助。

经核实:唐某水户籍5口人,野猪毁坏庄稼0.1亩,以上报给市场应急管理中心,并给予产业补助3000元,儿子在浙江宁波务工,女儿唐德丽在上海务工,子女年收入6万元,并有小轿车一辆,根据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该户不符合临时救助,不予救助。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