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以来,由于持续强降雨,旬阳市遭受重大洪涝灾害,为有力保障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旬阳市民政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和“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在全市开通灾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时效性,为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措施保障。
一是灵活救助方式。为确保救助及时,采取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方式,需救助3个月以内的,由镇人民政府直接受理审批发放救助资金;需救助4至12个月的,由市民政部门审批并发放资金。为保障群众需求,根据受灾户受灾情况和实际需求,非紧急情况的,采取“一卡通”银行发放方式及时将临时救助资金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紧急情况的,直接发放现金;需实物救助的,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采取实物发放形势的,除紧急情况外,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沟通协调,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救助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各镇人民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实行镇长负责制,强化镇民政干部、驻村工作队长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用好、用足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情况紧急的,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求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市民政局部门做好全市临时救助业务指导,及时研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资金保障,确保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下拨到镇财政所;市审计局部门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监督、使用审计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台账信息,为精准认定临时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协调各镇分公司,配合做好各镇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各镇对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将指标分配到村组,不得用于慰问或挪作其它用途,确保因灾暂时陷入困境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各镇要健全临时救助相关档案资料,对紧急情况直接发放现金的,需经村集体研究汇审,报镇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资金发放需困难救助对象、镇村干部签字,加盖公章,镇长审核同意。发放时要确保3人以上在场,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相关资料要收集上报镇民政站,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台账,按规定将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及时录入到陕西省社会救助监测系统中。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当前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镇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临时救助是否及时、救助是否精准、办理是否规范,有无挪用和其他违规行为。
据悉,本次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开通时间从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至,“绿色通道”开通以来,该市落实因灾临时救助437户1607人,发放救助资金81.938万元,并累计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390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灾后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