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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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报

作者:陈余彪时间:2021年10月08日15时22分
          全市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安康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安康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专项整治以来工作成果通报如下: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督促县区积极宣传“e救助”微信公众号,夯实镇、村(社区)民政协理员主动发现职责,及时引导困难群众网上申请办理救助,让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足不出户申请救助,实现数据信息“多跑路”,困难群众“少奔波”。截止9月30日,全市网上申请11453人次,其中临时救助申请6301人次,符合条件审批通过8881人次;低保申请1617人次,符合条件审批通过1477人次;特困35人次,符合条件审批通过25人次;受理率88.62%,审批通过率87.5%;二是规范救助公示环节。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镇、村公示栏定期公布救助对象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畅通群众求助聚道。市、县、镇、村向社会公开救助服务热线,设置举报箱,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快速响应,及时救助。一是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截至目前,全市共计走访22353人次,支出资金488.49万元。慰问794名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发放慰问资金41.49万元。解决政策问题8个,解决个案739件;二是各县区全部建立了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制定完善探访、巡视制度,夯实责任,落实救助政策;三是督促各县区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民政工作人员869名,县本级列支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055.32万元,切实提高了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确保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
          (3)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强化临时救助分级审批解急难。全市139个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镇办临时救助储备金额度在4-60万区间,小额和紧急情况的临时救助实现镇(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各县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个案22件,通过联席会议讨论、制定文件16个。1-9月全市累计临时救助6169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466.4万元。其中,自7月27日强降雨以来,全市累计因灾临时救助2286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7.814万元。二是进一步简化临时救助工作程序,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时不再核对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方便了群众。
         (4)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区以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和县区、镇街监测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摸排核查、不漏一户一人。定期与乡村振兴局、医保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存在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监测户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政策范围。在民政部反馈未保障的6079名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纳入低保279人、特困9人、给予临时救助909人;在民政部反馈未保障的7079名边缘易致贫人口中,纳入低保322人、特困6人、给予临时救助1073人。7月份我们对省乡村振兴局反馈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无劳或弱劳人员进行了排查,其中排查脱贫不稳定3092人,边缘易致贫3497人,逐人建立了工作台账。在6589名排查对象中,已纳入兜底保障的151人,拟纳入保障的61人,死亡66人,户在人不在不需要保障的13人,其余6298人为不符合条件、不予保障的。第三轮“三类人员”排查,对全市脱贫不稳定人口12776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2727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3723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其中纳入兜底保障(含特困供养、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给予临时救助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为7203人,保障人数占比为56.38%;边缘易致贫人口为6191人,保障人数占比为48.64%;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为2203人,保障人数占比为59.17%。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进行了逐人排查,建立了到人的工作台账,逐人说明不予保障的原因。脱贫不稳定人口中,不符合保障条件的5573人,其中,死亡50人、失联7人、户在人不在72人、服刑8人、迁出11人、其他情况(含服兵役)4人、收入财产不符合条件5421人;边缘易致贫人口中,不符合保障条件的6536人,其中,死亡70人、失联10人、户在人不在97人、服刑17人、迁出11人、其他情况(含服兵役)5人、收入财产不符合条件6236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中,不符合保障条件的1520人,其中,死亡11人、户在人不在4人、迁出3人、其他情况(含服兵役)4人、收入财产不符合条件1498人。
          (5)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经办服务作风问题。市、县民政局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业务培训等活动,强化干部综合素质,自觉抵制“慵懒散慢怕浮拖”等不良风气,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同级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