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民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为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安康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安民发〔2019〕55号)要求,请各县区通知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申报2021年1月至6月运营补贴,并于10月15日前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申报表、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评估表报市民政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熊 莉,电话:3214166
电子邮箱:303152751@QQ.com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