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老年公寓于2015年建成,2016年正式启动“公办民营”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5年来,政府与企业管理上坚持“管办分离”,服务上采取“医养结合”,使公寓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经营效能蒸蒸日上。该公寓2017年被国家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被省民政厅、财政厅确定为“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2018年,被市卫计局确定为“安康市医养结合示范点”。2019年,被省老年委评为全省第三届“敬老文明号”。2020年8月,被国家民政部和发改委评为全国“公办养老机构优秀案例”(全国49家,全省仅2家);10月份被省卫健委评为“第三批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成为集老年人生活、娱乐、疗养、康复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幸福家园。使政府总体协调与民企灵活机动形成优势互补,有效避免了政府包建、包办、包管的旧模式弊端。不仅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更初步实现了政府减负、民企加油、老有所养、多方共赢的改革目标。
基本情况
岚皋县老年公寓是一所公建民营的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经民政部门批准,于2016年5月成立。该占地近34亩,总投资2800万元,建筑面积10221平方米。床位338张,其中养老型床位308张,医疗护理型床位30张。当前入住老人156人,工作人员71人,其中医技人员30余名,均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养老护理资格证。该公寓自规划建设以来,坚持以凸显公益性和福利性为导向,牢固树立社会养老标杆,做到了硬件建设高标准,软件配套严要求,起到了良好的带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导向。县老年公寓公办民营机构改革试点启动以后,县政府按照“管办分离”模式,成立了县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一方面指导该公寓将机构运行与市场经济相接轨,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全面接受政府各部门从安全、收费、服务质量、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对运营方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调控。另一方面整合各方有利政策,从人员技能培训、环境绿化美化、健身康复设施、税收、供水、用电、医疗等方面为老年公寓发展提供最大限度的帮扶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夯实政策关爱。一是落实专人指导。由县民政部门选派专人,专职负责指导老年公寓改革试点及运营管理,协调帮助处理日常运营问题。二是制定运营补贴。由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400元运营补贴。三是强化政府购买。委托老年公寓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短期疗养服务。四是落实奖补措施。制定了考核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返还承包费,用于改善县老年公寓居住环境、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五是增加公益性岗位。按政策规定将县老年公寓工作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六是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对老年公寓从业人员进行老年家政、老年护理、老年营养以及老年心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免费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强化硬件投入。县政府立足长远,引导该公寓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拓展医养发展空间。2017年建成安康市首家“国医馆”,2019年新建福兴老年病医院,成立医养结合办公室,开设中医内科、康复理疗科、西医内科、妇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配备彩色多普勒超声、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心电图、多参数心电监护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具备执业资质的专业医务人员30余人,对入住老人开展专业化优质服务,享受国家医保政策。
(四)规范运营监管。一是明确指导价格。为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老年公寓收费标准由县物价局统一制定,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公示,保证了低收入老人能够住得起老年公寓;二是明确承租关系。政府与公寓首先签订了承租合同,明确了承租责任和义务,对全部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并要求承包人向县公产局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履约。三是夯实监管考核。县民政、财政等部门每半年对公寓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解除合同。
(五)创新打造10分钟服务圈。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民政部门指导该公寓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城区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新打造“居家养老智慧APP”平台,实行“一键呼叫、10分钟到位”的居家服务,由公寓专业化管理团队服务人员,采取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向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开展服务。通过建立APP健康档案,公司定期为社区老年人健康体检,陪同老年人看病就医,或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医送药,看病体检;并上门为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为留守老人和儿童提供送医、送药、送餐。同时,该公寓还开展了家庭病床和家庭医生、护士服务项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24小时医疗服务。
实施效果
(一)有助于政府减负。为确保公寓效益,承包人出资1500余万元,新建了3200平方米的新公寓楼,增加160张床位,购置了餐厨用具、办公用具、生活用具以及娱乐和健身器材,安装了电视、电话、网络等。这些民资的投资,改变了过去仅靠政府投资的单一渠道,实行政府扶持与社会资源整合互补,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压力,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互补双赢,初步形成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有助于病有所医。该公寓运营5年多以来,入住人数由运营初期的26人增加到142人。累计接待老人入住和休疗800余人次;医疗服务门诊接诊上万人次;住院接诊4000余人次。其中老年患者达95%以上,70岁以上高龄老人患者达70%以上,在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上取得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不仅凸显了机构的公益性和福利性,还极大的缓解了社会养老压力,树立了全县社会养老标杆。
(三)有助于老有所养。按照政府主导、社区实施、服务组织具体开展服务的运作思路,依托社区。因地制宜,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日托、购物、配餐、送餐、家政、精神慰藉等一般性服务及医疗保健、健康宣教、康复锻炼、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 使社区内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了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标准规范化,为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探索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几点经验
(一)加强领导是前提。公办民营改革工作不能一说改革就是放任不管,放弃政府领导,直接交给民营企业。相反,整个改革试点要想取得成功,必须更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和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以及政府部门协调调度共同发力的协同优势。没有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改革成功就是一句空话。
(二)权责分明是关键。改革试点推进中的关键环节是经营权承包合同中对双方权责关系进行清晰的约定和明确。老年公寓公办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改变了政府包建、包办、包管的旧模式,立足宏观,依据养老服务法规和标准,重点从安全、收费、服务质量、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对运营方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调控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切实维护政企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政策补助是保障。随着我国进入老年社会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养老观念、养老需求都在发生变化,公办民营的方向是对的,但我县养老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当地群众收入低,家庭养老还是主流。现阶段,我县养老机构独立经营的动能还显不足,养老产业做大做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确保其公益性性质,精准补助政策是养老机构短期内持续平稳健康运营的根本保障。
(四)对症下药是基础。老年公寓公办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各地有各地的成功经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实际情况也会有差别,改革试点要想持续推进,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对症抓药是试点成功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