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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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年06月11日10时15分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实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610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强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作风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解忧暖心传党恩”和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等工作,利用20215月到20224月一年时间,集中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推动实现临时救助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更加便捷,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为切实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夯实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办理人员职责,提高“e救助”受理率和审批通过率。充分发挥民政“e救助”微信公众号作用,让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足不出户申请救助,实现数据信息“多跑路”,困难群众“少奔波”。市、县(区)民政局要确保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并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自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临时救助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镇(街道办事处)要在政务大厅、便民中心等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临时救助对象资格条件、救助标准、申请受理及审核审批工作流程,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及办理流程的知晓率。

(二)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持续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积极发挥全市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夯实探访、巡视工作责任,发现困难群众出现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及时给予救助帮扶。通过购买服务,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定期对困难群众进行第三方排查、评估,发现问题早干预、早救助。推动基层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设置社会救助服务模块,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困难群众救助渠道,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

(三)简化临时救助工作程序。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时不再核对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小额和紧急情况的临时救助实现镇(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通过分级审批、分阶段救助、跟进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受助。对有特殊重大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经临时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持续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群体为重点,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经办服务作风问题。各县(区)民政局要不定期通过实地调查、暗访等方式,对社会经办服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要及时整改、查处。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市民政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第三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

同时,针对民政部门参与配合的着力解决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评比表彰活动收费等行为进行规范,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减轻企业负担。发布《安康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市级行业协收费范围及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收费档次不标准的行业协会商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时整改。将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所有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民政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对此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县(区)要把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问题与社会救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实落细。市民政局将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适时对各地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督查。

(二)狠抓工作落实。市民政局成立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启汉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燕卫东同志为副组长,社会救助科全体同志为成员,具体做好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问题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排查问题清单、群众反映问题清单、工作措施清单”,并将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和“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漏点”“短板”,加强分析研判,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健全长效机制。市、县(区)民政局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开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通举报窗口和热线电话,全面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和监督评判。要推动建章立制,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中的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堵塞政策漏洞。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范围。要建立联络员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分别于2021615日、815日、1115日、2022215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报送《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统计表》,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等情况,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安康民政局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联系电话32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