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石泉县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于4月13日在县委党校开班。本次培训由县乡村振兴学院、县民政局联合承办。参加此次培训学习的有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民政局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共计180人。
近年来,石泉县始终坚持将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社会治理工程进行探索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在全县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儿童工作体系建设,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熟悉掌握中、省儿童福利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通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关爱服务技能,从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规范开展。培训内容为中、省儿童福利政策解读;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及沟通技巧以及家庭教育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授课。
石泉县民政局局长刘军主持开班仪式。刘军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从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他希望每一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都能带着感情和责任心开展工作,为和谐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和爱心。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强在培训班上作了动员讲话,讲话结合中、省相关文件,对儿童福利工作政策进行了解读,就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立足我县儿童福利工作现状及成效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民政局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