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扎实兜牢弱势群体最后一道生活防线,近日,汉阴县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发文,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有原每人每天15元提高到每人每天20元,流浪未成年人参照当地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救助,特殊情况可根据救助具体实际另行审核。
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的调整,充分体现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使我县救助管理工作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救助人员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推动了救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讯员:龚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