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对照《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标《中共安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市直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行政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一是高度重视,带头上手。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把该项工作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了各领导和科室的责任,为扎实推进市直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考核。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2020年普法及建设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村务公开等民政重点工作全部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管理范围。在日常民政业务指导检查中,始终把握住民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及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以及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等重点环节,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导,整改提升。围绕在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均衡、制度建设不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等问题,我局对问题进行了全面认领,并结合实际提出33项整改措施,印发了《安康市民政局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形成了《安康市民政局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提升。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局党组把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全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把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题,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定期集中学法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婚姻法》、《收养法》、《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力促干部法制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明确专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利用安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积极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社会普法力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基层、向一线延伸。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信访等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依法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全年仅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发生。
三、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健全制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整改提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今年11月在在网站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国办的统一要求进行了规范整改提升,丰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双公示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民政工作动态、政策、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多形式政务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参加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接听活动,社区疫情防控专题、兜底脱贫专题新闻发布活动,在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两次政策解读,利用各种平台,回应社会各界群众关切,咨询答复民生保障政策。
四是健全决策机制,依法科学决策。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重大政策制定、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及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介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严格执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决策修正、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审批便民服务。认真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共梳理审批服务事项17项,其中实现全程网办6项。社会组织登记一律由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截至目前,通过市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办理社会组织登记72件,其中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8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41件,注销登记13件。与此同时,我局通过与市政府“建行援建智慧安康治理平台”达成合作,实现民政、教育、扶贫、税务、住建、公积金、残联、人社、财政、工商10个单位13项数据安全共享,为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精准救助,整体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规范文件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制发程序,及时按规定报备,全年无瞒报漏报现象。积极开展规范文件清理。修葺了局机关保密室和档案室,严格涉密文件管理,做好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网络保密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续签了法律顾问,在民政领域重大政策出台制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上,实现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定期沟通,适时咨询,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二是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督察检查、问责力度。实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确保执法公正。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5.12”减灾日民政综合普法,“12.4”宪法日咨询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扎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我局完善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我市各县区民政局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工作账号及时进行了分配,指导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0年10月,我局从全市4家经营性公墓中随机抽取1家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并结合年检公布结果,并同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安康)。社会组织管理办按照省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执行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创新意识,会议公开、决策预公开有待加强。究其原因,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
六、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下发的文件精神,按时保质完成法治政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建立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适时召开安康市民政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剖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制定安排部署整改提升工作。
三是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引导,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法治府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驰而不息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提升工作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出台文件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四是围绕重点工作目标,重点抓抓重点。根据《安康市民政局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围绕《安康市民政局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中的中长期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强创新意识,丰富公开方式途径,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