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出台背景
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特殊老年人群占比高,养老服务需求较大。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45.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未来30年,我市人口将进一步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人口老龄化更加凸显,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十四五”时期成为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 “窗口期”。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兜底养老和医养结合等做法在全省可圈可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初具规模。截至2019年底,我市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4个,社区覆盖率达32%;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306个,覆盖率达77.7%,其中深度贫困县区和深度贫困村覆盖率达100%。但已有社区居家养老存在服务设施重建设轻运营、服务质量待提高、保障力度待加大、政策体系待完善等问题。
2020年2月,我市被列入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国家试点为我市多措并举加快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和“规划先行”原则,我市委托北京大学老龄产业方向博士后、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老龄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郑志刚博士编制了《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规划》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的重要载体,对于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内容共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从规划背景和要求、推进“五化”建设、十项保障措施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和目标任务。规划背景作为开篇阐述了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环境、规划依据和意义。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依据党的十九大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论述,总体要求在阐述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基础上,对三个时间节点(2025年、2035年、2050年)的分目标进行了阐述,重点对“十四五”期间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明确了22项具体指标。
第二部分是推进“五化”建设。一是完善养老需求评估体系实现养老精准化;二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多样化;三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多元化;四是充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专业化;五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评估规范化。
第三部分是十项保障措施。社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序开展的前提,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强专业人才保障破除发展瓶颈、加大财税支持、完善养老相关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探索推行商业保险降低运营风险、开展智慧养老提供创新支撑、打造安康养老服务品牌等十个方面。
三、注意事项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安康市民政局
解释人:杨厚生
联系电话:0915—3214166
相关链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