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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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安置点自治单元划分调整

作者:时间:2020年07月08日16时51分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依规调整划分村(社区)自治单元和设立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积极推进搬迁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进一步完善搬迁新型社区组织架构,理顺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了全市1364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自治单元调整划分工作。

“十二五”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现易地搬迁94.1万人。易地搬迁新型社区,既不同于传统的农村村落,也有别于完全意义的城市社区,特别是许多社区群众是跨区域安置,出现了人与土地、林地、户籍分离的现象,服务治理难度大,搬迁群众融入难,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及时制定了《安康市易地搬迁村(社区)自治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全市易地搬迁安置点自治建设任务及责任清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按照“公共服务全覆盖、管理成本不增加、社区治理更有效”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指导,依法依规,结合辖区内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户数人口迁入、迁出规模等情况,精准指导县区深入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设立、撤消和范围调整划分工作,进一步完善搬迁新型社区组织架构,理顺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截止630日,经各县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全市1364个易地搬迁安置点,采取单设、联合、挂靠等三种方式,新设村级自治单元53个,融合、挂靠建设自治组织1311个。调整后,全市共有139个镇(街道)、252个城镇社区、1673个行政村(农村社区)。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还用足用好中省各类项目资金、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组织帮扶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要素资源,重点倾斜支持易地搬迁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累计下拨项目资金2870万元,支持170个农村社区建成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中心,健全易地搬迁村(社区)婚丧嫁娶、老年人活动、留守儿童关爱托管等功能,充分发挥了便民利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