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发 〔2020〕 8 号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
附: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