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白河县民政局周密部署,强化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畅通渠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发挥“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利用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感染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的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二是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探索网上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由镇村调查确属生活困难的家庭,审批未通过前先通过临时救助予以解决。
三是切实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全面落实好照料护理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委托照料人的疫情防控意识,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发现特困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为新冠肺炎,要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或疫情防控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各镇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的方式先给予临时救助,后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探亲、旅游、务工、滞留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感染患病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五是按时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均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