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月23日,石泉县民政局举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仪式,全县161个村(居)委会法定代表人分镇集中参加了仪式。
颁发仪式上,石泉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向刚同志为池河镇城镇社区颁发了全县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标志着全县140个村委会、21个社区的特别法人也获得了统一的、唯一的合法“身份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有效解决村(居)民委员会在办理公共事务和自治事务时诸多不便的问题,同时作为独立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自身建设及管理方面自觉接受监督。
据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书,该证书确立了村(居)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使其拥有合法化的收支账户,为更好地办好群众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石泉民政局 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