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 聚焦群众关切

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民政系统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时间:2015年05月12日11时40分

安康市民政系统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直民政系统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市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工作,审核报批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十二)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五)管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拓展社会福利服务;

(三)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四)加强城乡社区能力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

(五)加强优抚安置保障能力建设,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

(六)着力推进殡葬改革,规范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七)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八)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政工作正处级建制的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下设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事供应站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福利厂1个财政定额补助福利企业(2015年财政预算为15996元)。全系统人员编制112名(其中机关40名、市社会福利院25名、市儿童福利院27名、市救助管理站16名、市军事供应站4名);实有在职人员107人(其中机关41人、市社会福利院21人、市儿童福利院26人、市救助管理站15人、市军事供应站4人),退休人员59人(其中机关21人、市社会福利院16人、市儿童福利院5人、市救助管理站12人、市军事供应站5人),其他财政补助人员403人(其中编内准聘人员78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福利机构供养人数318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安康市民政系统2015年预算收入1197.1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189.12万元,行政事业收费收入8万元;预算支出119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1.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5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人员经费依照20154月工资表,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标准及人数进行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附:安康市民政系统2015年预算表

     



                             安康市民政局

                            2015年512日

    


安康市民政系统2015年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