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重实效,出实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错保、漏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以提高“四率”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自4月份开展清理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现有低保家庭逐户进行了复核、公示,低保对象备案率、复核率达100%,已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278户787人,批准纳入认定低保贫困户195户449人。
“把政策交给群众”:严把宣传关,提高群众知晓率。
通过开展全县低保业务人员培训会、悬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画册、设立政策咨询台等渠道,搭建低保宣传平台,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多渠道提升公众了解低保知识的水平,使城乡群众知道低保对象如何确定,低保经费如何发放,违反低保政策如何举报等,明白党和国家建立实施城乡低保救助制度的目的,把城乡低保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
“把责任交给领导”:严把审批关,提高资金利用率。
制定完善《汉阴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汉阴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联合各镇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政办和驻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走村串户进行核查,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追究制度。坚持做到三个100%:即100%与低保对象见面、100%做好入户调查、100%低保对象在评议会上进行公开评议,杜绝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低保对象审批准确率达到99%以上,实现低保评议零投诉。
“把监督交给社会”:严把公示关,提高群众满意率。
坚持低保评审过程“三榜”临时公示与低保审批“一榜”定案永久性公示相结合,规范低保公示内容,适时公示、变更公示,确保公示率必须达到100%。同时将低保公示作为“三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全县各村(社区)公开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享受类别及低保补助金额、公示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向纪检机关反映、移交,坚决清除农村低保违纪违法土壤,把监督权利真正交给社会。
“把核查交给干部”:严把检查关,提高信息准确率。
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抽调20余名工作人员,成立4个低保整改督查工作组,深入全县10个镇对城乡低保清理清查工作进行再排查,督促和协调解决各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镇对现有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重新进行调查核实,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防止“漏保”、“错保”情况发生,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采用一查二看三走访的形式进行排查,实事求是的核算家庭收入,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办理的低保,坚决予以清退,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