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康市民政局紧扣“追赶超越”目标,按照“示范引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整体工作思路,着眼“短板”追赶提升,发挥优势实现超越,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职能。从2017年10月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70元,并落实了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冬季取暖补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117321人、五保38289人,实施医疗救助116336人次、支出资金8803万元,临时救助33516户人次、支出资金3093.5万元。从2017年起,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将县级公立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范围。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市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系统,将镇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建设、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信息核对机构建设等列入考核内容,确保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95%。提升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在汉阴县召开了现场推进会,110所敬老院完成取暖设施建设,10个失能半失能护理设施改造试点项目全面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主体建成。修订完善《安康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提升灾害救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8个社区分别被民政部、陕西省评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效应对9月以来的强秋淋自然灾害,紧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四级、三级应急响应,下拨救灾资金1.2975亿元、棉衣被35655件、帐篷888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抢抓全省生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市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生态休闲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新建或改建1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示范社区、10个标准化敬老院,启动建设10大生态健康养老园区,着力推动10县区老年公寓连锁运营。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与市中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北京盛世天颐、西安力邦、全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扬,并跻身“全国养老城市50强”。完善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等特困人员的福利保障制度,对全市21213名农村留守儿童和2893名困境儿童逐人建立了台账,全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劝返复学86人,登记户口787 人,为2725 名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出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方案》,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全面落实到位。
城镇社区建设加快推进 印发了《安康市城镇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建成了15个标准化社区。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安康学院举办了5期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班,对全市79个社区居委会主任和460名社区专职人员进行集中轮训。推进安康智慧社区建设,组建了“安康市智慧社区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高新区建成了1200平方米智慧社区综合展示中心,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软件开发正在调试,即将投用。
双拥优抚安置创新发展 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为驻军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和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密切了新形势下的军地军民关系。印发了《安康市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中省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了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市县协作,彻底解决了262名安置遗留问题。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扶持困难优抚对象建房200户、大病医疗救助2000人,接收退役士兵1244人、免费教育培训981人,兑现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879万元。
专项社会事务规范提升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面完成,积极争取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承接省级项目27个、安排市级项目16个,项目资金226万元。加大乱埋乱葬专项治理力度,印发了《安康市重点区域乱埋滥葬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惠民殡葬及生态殡葬奖补办法(试行)》和《关于调整全市火葬区的通知》,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牵头开展了中心城区、香溪洞景区周边、高速公路以及交通主干线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整治工作,建成汉滨、白河、宁陕3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实现城市公墓“全覆盖”。扎实推进区划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旬阳撤县设市和汉滨区政府搬迁资料上报,督促指导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加快设立行政区的前期资料收集准备工作,收集地名信息40051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