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条件:年老、残疾或未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二)补助(贴)标准:集中供养年5800元;分散供养年5300元。
(三)申办流程:本人向镇(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办)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镇(办)人民政府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