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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老年公寓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

岚皋县老年公寓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

作者:时间:2017年12月06日08时22分


 

近日,岚皋县老年公寓被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被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

岚皋县老年公寓是岚皋县政府投资2800万元兴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床位178张。2015年项目建成后,为撬动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老年公寓运营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市场化运作,成功引入民营资本1000余万元,探索出了“政府举办、民资运作、团队管理、职权明晰、优势互补”的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新模式。20173月,县老年公寓投资60余万元,与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合作,在公寓内开设了国医馆,国医馆的开设,标志着岚皋社会化养老“医养结合”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近期又引入社会资本2100余万元投资建设二期工程,2018年二期工程建成后,老年公寓总建筑面积将达到14000余平方米,床位300余张。依托县老年公寓,同时组建成立了“岚皋县洪福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放开该县养老市场,加快连锁运营步伐,扎实推进社会养老社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岚皋县民政局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