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民政系统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拟订全市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实施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4、统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6、负责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
9、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1、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保障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站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一)、社会救助
1、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3、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
4、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管理服务。
(二)、社会福利慈善
5、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6、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7、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加强福彩发行和公益金监管。
9、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稳定。
(三)、防灾减灾救灾
10、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
11、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四)、双拥优抚安置
12、提高优抚保障水平。
13、落实安置保障措施。
14、加强拥军优属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5、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16、加强城乡社区建设。
(六)、社会组织管理
17、推进社会组织改革。
18、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19、深化殡葬改革。
20、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21、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水平。
22、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
23、加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八)、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4、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5、提升民政标准化水平。
26、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7、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28、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2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机构设置情况
安康市民政局机关内设5个行政科室(政办科、救灾和社会福利慈善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优抚科),管理3个事业单位(双拥办、减灾办、民间组织管理办,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下设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事供应站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福利厂1个财政定额补助福利企业(2016年财政预算为15996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民政局机关内设5个行政科室(政办科、救灾和社会福利慈善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优抚科),行政编制20名,实有人员24人(含4名工勤人员);管理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双拥办、减灾办、民间组织管理办),其中双拥办事业编制5名,实有5人;减灾办事业编制5名,实有5人;民间组织管理办事业编制4名,实有3人。
安康市社会福利院事业编制25名,实有21人。
安康市儿童福利院事业编制27名,实有25人。
安康市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16名,实有15人。
安康军事供应站事业编制5名,实有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实有固定资产6237万元。局机关在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期租用一般公务用车2辆,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无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1.9万元。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540.16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11.9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经营收入292万元(市福利厂);其他收入136.26万元,为本部门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1132.6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6631.3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34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2.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09.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3997.96万元,主要是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2016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4.62万元,年末结余分配4.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41.3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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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31万元,项目支出582.9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9.22万元,具体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0.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7万元,其他支出48.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54万元,本年收入3347.71万元,本年支出3347.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4万元。
4.“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1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13.65万元。“三公”支出比2015年减少2.72万元,同比下降6%。
(1)2016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局机关在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期租用一般公务用车2辆,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1万元,比2015年同口径支出减少1.85万元,同比下降5%。
(2)2016年本部门公务接待共38批次,接待23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比2015年同口径支出减少0.87万元,同比下降23%。主要用于有关部门来我部门考察、调研、交流等政务活动接待等。2016年我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支出,做到了厉行节约,避免了铺张浪费现象的出现。
5.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18.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0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5.92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支出35.8万元。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专项资金收入共计20万元,即双拥工作经费20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申请该笔专项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市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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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政局
2017年9月8日